Friday, December 12, 2008

美國電磁輻射最新研究報告結論摘要

Posted: 11 Dec 2008 12:37 AM CST

翻譯:鄭美莉
取自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

˙現存的ICNIRP和FCC標準,針對極低頻電磁輻射(ELF)和射頻電磁輻射(RF)在公共場所以及職場暴露量所設的限定值,對公眾健康的保護效果是不足夠的。

˙建議應提出關於極低頻電磁輻射和射頻電磁輻射慢性影響以生物學為基礎的暴露量標準。這種暴露量遠低於現行國際標準出現的影響,目前已受到廣泛的報導。

˙以生物學為基礎的暴露量標準,意義在於保護人體免於遭受慢性的極低頻電磁輻射(ELF)和射頻電磁輻射造成的明顯影響。

˙需要利用研究來對極低頻電磁輻射採取調節規範的行動,來對射頻電磁輻射採取實質的預防性行動,以適當地避免人體遭受電磁輻射暴露慢性的風險。

˙以生物學為基礎的暴露量標準應反映出現今的生物效應與健康效應的相關科學知識,應該根據預警原則(EEA,2001)所定出的預防性行動為基礎採用新的暴露量標準。

˙對於足以影響人體器官之正常生物功能的極低頻電磁輻射和射頻電磁輻射暴露量,以生物學為基礎的暴露量標準應該具有保護性的效果,這種標準不應只考慮熱能吸收效應或者組織受熱效應。這種標準應該對慢性電磁輻射暴露反應具有保護性的效果。

˙現存的標準是以熱效應為基礎,並未提供非熱能效應(或低強度)的資訊,然而,非熱能效應已有廣泛的報導指出會引發生物效應,其中有些生物效應很可能伴隨著長期的電磁輻射暴露而引發負面健康影響。

˙生物學的影響包括潛在的負面健康影響和體內平衡損失。

˙以生物學為基礎的暴露標準需要能夠避免正常人體過程發生中斷。曾有報導過的影響有:DNA損傷(和人體基因完整性直接相關的基因毒性)、細胞通訊、細胞新陳代謝與修補、癌症;癌症與神經疾病的預防之影響也有相關報導,有神經相關的影響之報導包括睡眠損害、認知功能和記憶力、沮喪、、心臟的影響、血腦障壁病理異常、正常免疫功能、生殖力、再生能力的損害。

˙電磁輻射的頻率、強度、暴露持續期間、暴露次數會影響反應,而且這些因素會交互作用產生不同的效應。此外,為了了解電磁輻射暴露的生物學效果,有必要明瞭這些效應是否具有累積性,是否產生互補反應,以及何時會破壞體內平衡。

˙解釋基因毒性(DNA損傷)的可能生物學機制已經廣為人知(經由自由基的氧化損害),雖然這種機制尚未得到驗證,然而,要認定審慎的公眾健康政策並不需要滿足機制驗證的先決條件,要重新設定負面健康影響的建議上限時,即便建議值是低於現存的IEEE和ICNIRP標準,也不需要等到機制驗證之完成。

˙在2007年的SCENIHR報導聲稱”關於乳癌和心血管疾病,近來的研究指出與電磁輻射的關連性不大”,在2007年世界衛生組織WHO關於極低頻電磁輻射的健康標準專題論文聲稱”證據並不支持極低頻電磁輻射與心血管疾病之間具有相關聯性”,”乳癌的相關證據足以認定為否定的,其他疾病之相關證據則被判定為不適當的”。這些結論都不能被IARC視為支持的論據,使得IARC不將電磁輻射歸類為第四類(非致癌物的歸類),因此,不論是哪個組織,否定電磁輻射作為乳癌或心血管疾病潛在危險因子的可能性都是不成熟的作為。

˙作為採取行動的參考標準應該具有預警作用;採取行動的時機不應延宕至電磁輻射的危害性得到最後驗證、得到因果關係的證據之後的時刻。

˙由於新的無線科技,非自願性的射頻、極低頻調變電磁輻射輻射有上升的趨勢,這種趨勢帶來大眾的疑慮。針對射頻和極低頻電磁輻射,即便暴露劑量是熱效應標準值所容許的,大眾的抗拒仍然有散佈的現象。

˙關於無線科技的可能風險,由於預警及關注不適切,導致某些科技受到採用,這些科技的負面健康效應卻是未知的。

˙政府不應繼續執行ICNIRP或IEEE的電磁輻射標準,聲稱其可作為安全標準,考慮放寬標準的政府,在得到相關科學證據之衡量之後,應該拒絕放寬的提案;應該將現存的安全標準與政府肩負的健康維護責任脫鉤。

第五部份 以蛋白體學為基礎的基因毒性

˙電磁輻射可以改變特定細胞的基因和蛋白質表現,即便強度是低於ICNIRP建議值的。

˙基因/蛋白質改變的生物效應尚未釐清,需要進一步探討。

˙電磁輻射研究族群應該對正面與負面的報導投入一樣多的關注。不論發現是肯定或是否定,都應該要求再現性與再驗證。

˙ELF的相關研究無法被IEEE和WHO的資料庫完全涵蓋(WHO在14筆中佔了6筆;IEEE在16筆中只佔了0筆);RF的相關研究則大部份涵蓋(16筆佔14筆)

第六部份 基因毒性(RF和ELF導致的DNA損傷)

˙基因毒性會導致細胞功能、癌症、細胞死亡的改變,吾人可以做出結論:某種條件之下的RF電磁輻射暴露是具有基因毒性的,可取得之數據主要是套用在手機電磁輻射暴露。有一則報導指出:基地台附近和RF發射塔附近的RF電磁輻射暴露量具有基因毒性而且會造成DNA損傷(Phillips etal,1998)。

˙RF被視為具有基因毒性(造成DNA損傷),在28則有關射頻電磁輻射與DNA損傷的研究中,有14筆研究的報導是有影響效果(佔50%),有14筆研究的報導是沒有明顯的影響效果(佔50%),在29則有關射頻與微核率的研究中,有16筆研究的報導是有影響效果(佔55%),有13筆研究的報導是沒有明顯的影響效果(佔45%),在21則關於射頻電磁輻射造成的染色體與基因損傷的研究,有13筆研究的報導是有影響效果(佔62%),有8筆研究的報導是沒有明顯的影響(佔38%)。

˙在使用手機的期間,一部份的腦部組織暴露高強度的電磁輻射(SAR峰值為4~8W/kg)。某些研究報導在低於4W/kg時發生DNA損傷。

˙由於單一細胞的關鍵基因變異就足以導致癌細胞產生,而1克的組織包含數以百萬計的細胞,因此很難想像為何IEEE所訂的SAR標準會把1克的組織作平均改成10克的組織作平均。

˙電磁輻射的頻率、強度、暴露時間、暴露次數會影響反應,而且這些因素會起作用產生不同的效應。為了了解電磁輻射暴露的生物學效果,必須明瞭這些效應否具有累積性、是否產生互補反應,以及體內平衡何時會被破壞。研究中所選用的細胞或組織類型會影響最後的結果。

˙極低頻電磁輻射(ELF)已有證明顯示其具有基因毒性,會造成DNA損傷。在41則相關研究中,27筆研究報導有DNA損傷(佔66%),14筆研究報導沒有明顯影響(佔44%)。

第7部分:壓力反應

˙關於壓力蛋白質的科學研究證明:大眾沒有受到保護以避免電磁輻射的潛在傷害,電磁輻射既包括電力頻段(ELF)也包括射頻(RF)。

˙細胞會對電磁輻射起反應,透過產生壓力蛋白質(熱衰蛋白質或稱hsp)的方式。

˙ELF和RF與DNA之間的直接交互作用已經有文獻報導,這兩種電磁輻射都會促進壓力蛋白質的生成。

˙ELF和RF引發的生物化學途徑是相同的,這種途徑屬於非熱效應。

˙許多生物系統會被電磁輻射影響(ELF和RF都會觸發壓力蛋白質)

˙許多頻段具有引發的效果。電磁輻射強度與經歷時間的起始值都非常小。

˙極低能量的分子機制可能關聯至疾病(例如,對電子轉移速率的影響會牽扯至氧化損傷,DNA激發會牽扯到異常生物生成反應)。細胞會對具有潛在危害的電磁輻射起反應。

˙許多研究路線把焦點放在DNA電子轉移的改變上,將這些改變視為可能的機制,係導因於ELF和RF的非熱效應。

˙對一種電磁輻射會起反應的生物學反應(產生壓力蛋白質),也會對其他頻段的電磁輻射起反應。

˙ELF和RF與DNA之間的直接交互作用已經有文獻報導,這兩種電磁輻射都會引發壓力蛋白質生成。

˙在生物系統中,觸發壓力的起始值其ELF的數量級為0.5~1.0μT。

˙DNA損傷(例如DNA股斷裂),是一種癌症發生的原因,發生時的ELF和RF強度是低於安全標準的,而且,不同頻段的電磁輻射的累積效應現在並沒有相關保護來避免。

˙電磁輻射安全標準值的科學基礎有瑕疵:ELF和RF的吸收速率(SAR)差別很大,但考慮的生物學機制卻是同一種。要啟動DNA生成壓力蛋白質(壓力反應),考慮ELF的非熱效應的SAR數值,比起相同過程經由RF熱效應動所需的起始值,前者的數值只有後者的兆分之一。

˙需要一種生物學標準來取代熱效應的標準,並用來避免整個電磁輻射頻段的累積效應。

˙以壓力蛋白質的研究為基礎,吸收速率(SAR)並不是適當的劑量衡量標準,不應該拿來做為衡量的標準,因為SAR值只針對熱效應。


第8部分 免疫功能的影響


˙人體研究和動物研究都有報導:環境電磁輻射暴露會伴隨大幅的免疫變化,這種暴露強度相當於日常的無線科技電磁輻射強度。

˙電磁輻射可激發生理變化,這種變化是量測得到的(例如肥胖細胞mast cells增加),而且是過敏和炎症的基礎指標。

˙長期暴露這類增加過敏和炎症反應的因子,可能會對健康有害。

˙長期遭受電磁輻射刺激,可能導致免疫功能異常、慢性過敏反應、炎症反應、健康不佳。這是未來研究的重點領域。

˙特定有關現代設備或電磁輻射暴露因子的研究報導:免疫系統過度反應的現象;免疫細胞的型態變化;電磁輻射敏感症身上表面皮膚層的肥胖細胞顯著增加、肥胖細胞粗糙化、肥胖細胞增大;對於非熱效應程度的電磁輻射敏感的炎症生物標記出現;淋巴球活動力改變;NK細胞數量減少;T-淋巴球細胞數量減少;懷孕負面影響、免疫功能抑制或損傷;炎症反應,造成細胞、組織、器官損傷。

˙電力敏感症的個體在美國、瑞士、瑞典、德國、丹麥和其他國家都有過報導。估計佔人口比例為3-10%,而且健康有惡化的現象,甚至導致失業和喪失生產力。

˙WHO和IEEE的文章沒有涵蓋本報告所引用的全部文章,導致在WHO的極低頻電磁輻射健康標準專題論文之中忽略了某些證據,在新的IEEE C95.1射頻電磁輻射暴露限值(2006年4月版)也有忽略證據的問題。

˙目前針對電磁輻射訂定的國際標準安全數值,不具有充足的保護效果。如果以免疫功能的研究為基礎來看的話,需要新的、以生態學為基礎的標準,這種標準應考慮目前發表的科學文獻所呈現出來,有關低強度效應對免疫功能的影響。

第9部分 神經學和行為表現的影響

˙神經系統生理和認知功能的影響已經建立了完整的架構。

˙有關EEG和腦誘發電位的研究,人體暴露手機電磁輻射會顯現肯定的效應(亦即這樣的暴露劑量足以改變腦波活動),即使以傳統觀念和安全標準來看,這種劑量預期不會有影響。

˙手機所發出的電磁輻射影響腦中的電訊活動,這方面是存在某些疑慮的。

˙這些神經電生理變化的後果難以預期,關於電生理變化的研究也指出這些影響和個體在電磁輻射暴露之下的心智負荷有關,例如當時個體進行的任務之複雜性。

˙到目前為止,大部分的研究都是短期的暴露實驗,然而,手機的使用情形對腦部而言,屬於長期持續性的。
˙在大部分的行為表現研究中,在RF電磁輻射暴露終止之後仍觀察到影響力,在某些實驗中,試驗是在暴露後幾天做的,這種現象顯示:RF電磁輻射暴露之後,神經系統會有殘留的變化。

˙有很多例子,在SAR低於4W/kg時仍觀察到神經和行為表現的影響。這種情形牴觸了IEEE參考標準的安全假設。

˙在作出”射頻引發的神經影響只會發生在中樞神經系統”這種結論時,應該要謹慎,因為眾所皆知,中樞神經系統會受到周邊神經系統活動的影響。

第10部份 腦瘤和聽神經瘤

˙腦瘤和手機使用超過十年的研究,呈現腦瘤和聽神經瘤風險增加的模式。

˙手機使用超過十年,會呈現聽神經瘤和膠質瘤風險增加的模式,在高惡性度膠質瘤特別明顯。暴露的同側風險最高。

第10部份 腦瘤與射頻電磁輻射(RF)—流行病學

只有少數的研究是關於腦瘤與低強度長期RF電磁輻射暴露,這些研究都有方法上的缺陷,欠缺電磁輻射暴露量的定量評估,傾向無關聯偏見的假設,暴露量的等級區分粗糙。

職業相關的研究指出:職場的長期暴露可能與腦瘤風險增加的情形有關。

雖然可歸因的人口比例是低的(很可能低於4%),在美國,每年還是有超過1000則案例是只歸因於職場的RF電磁輻射暴露。由於缺乏環境RF電磁輻射暴露與腦瘤關係的決定性研究,電磁輻射暴露的潛在風險增加之可能性無法預估。

整體而言,證據顯示:在低於目前安全標準的電磁輻射長期暴露之下,仍然帶有增加腦病例的風險。

在IEEE C95.1版本(2006),所回顧的流行病學研究,其不完整的程度,致使整個分析結果欠缺專業。IEEE忽略了與RF連結至癌症的流行病學研究,這樣具瑕疵的分析所得到的結論應該不予考慮。

腦瘤和聽神經瘤--由第10部份得出的額外資料

˙手機的使用增加聽神經瘤的風險,使用手機超過10年的人,聽神經瘤風險增加30%(頭部兩邊都有使用手機)至240%(習慣頭部其中一邊使用手機)。

此資訊來自數則研究,其中Lönn等人(2004),Christensen等人(2004),Schoemaker等人(2005),以及Hardell等人(2006a)所作的聽神經瘤研究中,所給的結果是針對使用期間超過10年的樣本。大致上,勝算比OR由原本1.3,95%信賴區間為0.6-2.8,與使用同一側的樣本其勝算比會增加為2.4,95%信賴區間為1.1-5.3。

˙聽神經瘤與手機使用之間的關聯性,獲得了觀察數據的支持,因為一些研究報導指出:腫瘤通常位於手機使用時電磁輻射較高的anatomical(解剖)區域(Hardell等人2003年的研究)。

˙手機的使用增加腦瘤的風險,使用手機超過10年的人,腦瘤風險增加20%(頭部兩邊都有使用手機)至200%(習慣頭部其中一邊使用手機)。此資訊來自數則研究。以膠質瘤而言,勝算比OR=1.2[95%信賴區間0.8-1.9](Lönn等人2005年,Christensen等人2005年,Hepworth等人2006年,Schüz等人2006年,Hardell等人2006b的研究,Lahkola等人2007年的研究),以同一側使用者而言,勝算比OR=2.0[95%信賴區間1.2-3.4](Lönn等人2005年的研究,Hepworth等人2006年的研究,Hardel等人2006b的研究,Lahkola等人2007年的研究)

˙無線電話的使用也與聽神經瘤和腦瘤風險增加有關。(Hardell等人2006a,b)

˙無線電話的使用增加聽神經瘤的風險,使用無線電話超過10年的人,聽神經瘤風險增加310%(習慣頭部其中一側使用),出自於Hardell等人2006b的研究。

˙無線電話的使用增加惡性膠質瘤的風險,使用無線電話超過10年的人,惡性膠質瘤風險增加220%(頭部兩側都有使用)至470%(習慣頭部其中一側使用),這裡的數據出自於Hardell等人2006b的研究。

˙無線電話的使用增加低惡性膠質瘤的風險,使用無線電話超過10年的人,低惡性度膠質瘤風險增加60%(頭部兩側都有使用)至320%(習慣頭部其中一側使用),這裡的數據來自Hardell等人2006b的研究。

˙目前,手機和無線電話使用時的微波暴露標準,在考慮過長期腦瘤風險的相關研究報導之後,目前的標準並不安全。

第11部分 白血病

證據指出:兒童白血病與早期或懷孕期的電力頻段電磁輻射有關。

只有考慮平均的低頻電磁輻射時,人口統計的風險等級為低度到中度,然而,其他度量方式有可能更能突顯出與兒童白血病的關聯性。

假設低頻電磁輻射強度為3-4毫高斯(0.3-0.4微特斯拉),牽涉的人口統計數字比率為1-4%(Kheifets等人,2007);2-4%(Greeland & Kheifets,2006);3.3%(Greenland,2001),但如果採用的低頻電磁輻射度量方式不是平均值(平均磁通量密度,以高斯或特斯拉為單位),牽涉的比率可能會更高。有可能80%的兒童白血病是由ELF電磁輻射引起的。

除了白血病,其他的兒童癌症並沒有詳細的研究足以對風險性作出結論。

IEEE的標準著眼在防護短期而立即的效應,至於長期的效應,例如癌症,引發的劑量係低於現行標準好幾個數量級。

需要採取措施來確保電力傳輸線發出的電磁輻射平均強度低於1毫高斯(0.1微特斯拉);需要採取預警措施來降低電磁輻射暴露量。

第12部分

˙長期暴露於ELF磁場,有強力的流行病學證據顯示會是阿茲海默症的風險因子。

˙有新的證據顯示:(1)大量的乙型澱粉蛋白是阿茲海默症的危險因子;(2)中等到高等強度的磁場會增加週邊的乙型澱粉樣蛋白

腦中大量的乙型澱粉樣蛋白是阿茲海默症的危險因子,而中等到高等強度的磁場暴露至腦細胞可能會增加這些細胞乙型澱粉樣蛋白的製造。

˙有相當的試管試驗和動物樣本的證據顯示:褪黑激素會防護阿茲海默症,因此,很有可能,低量的褪黑激素代表阿茲海默症風險增加。

˙研究的結果尚不足以決定是否射頻電磁輻射的磁場係阿茲海默症的危險因子。

˙一些電磁輻射的研究顯示出降低褪黑激素的現象。有足夠的證據來自於試管試驗和動物研究,來自於人體生物標記研究,來自於職場和夜間照明研究,與一則尿液樣本的縱向研究,這些研究歸納出:高劑量的磁場暴露可能是乳癌的風險因子。

˙來自案例控制研究的結果,有相當強力的證據顯示:長期在職場上高劑量的ELF磁場暴露(>10毫高斯,即1微斯特拉)是乳癌的風險因子。

˙服裝縫紉是其中一種高劑量磁場暴露的職業,磁場強度通常超過10毫高斯(1微斯特拉)而且時間達到工作天的相當比例。他們患阿滋海默症和女性乳癌的風險較高。此職業在未來的研究中值得注意。

˙RF電磁輻射磁場與乳癌的研究並未排除ELF磁場,所以目前無法評估只有RF電磁輻射磁場對乳癌的影響。
第13部分 褪黑激素—細胞和動物研究

˙電力頻率電磁輻射(ELF)與乳癌之間的關係,受到科學文章的強力支持,支持的論據來自細胞與動物研究,這些文章是一群互相驗證的科學論文。

˙環境中的ELF,負向地影響褪黑激素和雌激素的調節,影響人類乳癌細胞。

這種ELF強度為6-12毫高斯(0.6-1.2微特斯拉)。20年來的流行病學研究報導:住家和職場的ELF會增加男性和女性乳癌的風險。動物的研究報導:乳房腫瘤尺寸和發生率與ELF暴露有關。

˙ELF的限定值應該修訂,以反應乳癌風險上升的現象,因為相關的環境ELF值可能只有2或3毫高斯(0.2-0.3微特斯拉),可以確定的是低於4毫高斯(0.4微特斯拉)

第14部分 訊號調變效應

˙有科學證據顯示:有些調變電場(脈衝式或反覆式訊號)具有生物激發性,會增加其對健康之影響的機率,如果這種調變電場是長期的暴露的話,即使暴露量很低,仍會增加。

˙調變訊號會干擾正常、非線性生物過程。

˙在公眾安全標準中,調變應列入考慮作為基本因子。但目前調變甚至不是可歸因的因子。

˙為了更適切地評估調變射頻(載波)電磁輻射的生物與健康影響,研究調變訊號的效應(低頻電磁輻射或是低頻調變RF)也是很基本的。

˙目前的標準忽略了調變對於人體健康的影響,因此在防護公眾免於長期暴露低頻調變RF訊號的電磁輻射方面這種標準是不適合的。

˙目前的IEEE和ICNIRP標準不足以保護公眾健康免於長期暴露於調變電磁輻射(特別是脈衝調變與手機使用的調變訊號這類的新科技)

˙有關調變的論文似乎在最近的WHO和IEEE科學回顧中被忽略了。這領域的研究被現今標準的設定主體所忽略,現今標準考慮的是傳統的熱性質之觀念。

˙需要更多研究來確定哪種調變因子、哪種組合是在低強度情況下具有生物激發性和傷害性,而且可能產生疾病相關的過程以及健康風險;然而,研究不應拖延防護性的行動以支持公眾健康與福祉。

˙如果在新的無線科技發展過程中,訊號是需要經過調變的,那麼,運用現存的科學資訊以避免最有傷害性的參數,並選擇最不會干擾正常生物過程的參數,這樣會是有意義的。

˙目前風險評估委員會的成員需要更為完整,需要增加具有非熱效應生物影響相關研究經驗的科學家。

˙目前實務上將科學研究依人為區分的頻段來分門別類(因而產生共種健康限定值的結果),這種作法應該改變,因為這種方式大大地稀釋淡化了科學的基本結果,刪除了調變訊號的考量;因此在評估過程中降低並扭曲了證據的重要性。

第15部分 低強度電磁輻射在治療方面的運用

˙電磁輻射既是疾病的原因,同時也運用作為疾病的治療(其劑量遠低於現在的公眾暴露標準)

˙電磁輻射廣泛地運用在醫學治療上。

˙治療功效的驗證已展現在許多低強度ELF和RF的內科應用上。

˙在疾病治療上,低於公眾暴露標準的電磁輻射已獲得證實具有功效。

˙未加選擇的電磁輻射暴露是不應建議的,即使其強度只是一般環境值。

˙日常生活中遭受多重電磁輻射暴露源,以及累積暴露多種潛在有害的電磁輻射,這些現象受到忽視—我們甚至還沒有好好的研究這些情形。

第16部分 預警原則

˙預警原則的建立,是為了讓健康維護的公眾政策更為公正,當這方面存在了來自於現今與未來的暴露因子可能有嚴重且不可逆轉的危害,存在了許多不確定性以及科學的疏忽。電磁輻射具有這樣的特徵。

˙來自最知名的危害所帶來的歷史教訓顯示:若能採取預警性質的適切措施來因應早期的警訊,可能就可以避免例如石綿、香菸、多氯聯苯、X光等等所造成的損失。這些教訓和電磁輻射議題是有相關性的。

˙政策制定者需要當心在環境健康科學領域內的系統性偏見,這種偏見是為了不犧牲科學完整性,所產生抵抗發現危害物的偏見。然而,這種偏見會導致民眾健康或環境遭到犧牲。

˙預警原則運用了不同等級的驗證(不同證據力),使降低暴露因子的行動變得公正,其驗證的選擇應考慮犯錯的後果,應考慮作為或不作為的代價;應考慮有牽涉的人的利益;應考慮替代方案是否容易獲得。等待更確切的因果關係證據,或等待行動機制的資訊出現,可能使彌補健康照顧、工作損失、對科學家失去信心的代價變得高昂。

˙需要讓利害關係人加入風險評估的行列,來針對問題選擇適當的驗證與行動,以降低暴露因子的影響。
第17部分 關鍵的科學證據以及公眾健康政策的建議

˙我們負擔不起”事務照舊business-as-usual”的損失,是擬定計畫的時候了,關於新的電力輸送線、新的住宅、新的學校、新的居住空間,當這些環境已證實存在低強度ELF疑慮時。如果社會不盡快針對相關限制作出教育性的決定,則新的無線科技依循”事務照舊”的規劃,要改變風險性將更高、更困難。研究必須繼續進行以定出新的無線科技其RF電磁輻射的強度在什麼範圍是可接受的;但,更多的研究不應耽擱現在的改變的進行,如果這種改變未來是可以節省金錢、拯救生命。

˙需要新的ELF規範限制,如果目前的暴露劑量在兒童白血病研究中發現會增加疾病的風險,則這種ELF限定值應該設定更低。

不再應該建立新的電力輸送線和電力設備來讓民眾處於有ELF疑慮的環境(強度通常是2毫高斯(0.2微特斯拉)甚至更高)。

˙新的ELF限定正在建立與實施,合理的方式為:新的或者是升級的電力輸送線,如果接近住宅區,規劃的限定值為1毫高斯(0.1微特斯拉);其他新的建築限定值為2毫高斯(0.2微特斯拉);針對有小孩或孕婦的居住區,建議限定值也應該是1毫高斯(0.1微特斯拉)。這個建議是基於小孩無法保護自己,而且具有兒童白血病的高風險,這種情形特別需要將1毫高斯(0.1微特斯拉)的限定值擴展到居住區域。這種情形中,建議的措施最好是相關公衛單位提出正式的公眾建議。

˙雖然重新設置所有電氣設備的作法短期而言是不實際的;減少現存系統的暴露量卻需要啟動步驟,特別是小孩待的地方,特別需要鼓勵採取步驟。

˙針對戶外累積的RF暴露量,預警限定值0.1微瓦/平方公分(0.614伏特/平方公尺)應該被採用。這限定值反映目前的RF科學和公眾健康反應,被設定作為民眾居住、工作、就學地方脈衝式RF的限定值是合理的。這種RF暴露量範圍涵蓋全身,可能是手機傳呼機PDA語音和訊息傳輸所用的無線電磁輻射所貢獻的長期暴露量。某些研究以及許多未發表的報導的有害數值比這數值還低;然而,這樣可以避免一些最不相稱的負擔。雖然,這RF目標值不能排除未來WI-FI的加入,筆者還是建議有線的替代方案取代WI-FI,特別是在學校和圖書館內,讓小孩不會遭受越來越多的RF電磁輻射暴露,直到更為了解其對健康的效應。這樣的建議應該視為暫時的預警限定值,目標是引導防護的行動;未來需要更保守的限定值。

˙針對ELF(50Hz和60Hz的電力頻率),新的公眾安全限定值須要被建立與實施。ELF設定值,應設成比研究得出會增加兒童白血病風險的數值還要低,額外加入安全係數。

˙需要提供電子設施的指導以降低新的電力輸送線、配電站的ELF暴露量。需要鼓勵去降低現存超過1毫高斯(0.1微特斯拉)之ELF輻射源,特別是有小孩、孕婦、可能懷孕者的地方。

˙針對ELF和RF的措施和監控,應該由設施地點(電力輸送線、家電)來提供,應該由雇主(職場ELF和RF)來提供。凡事要求相關資訊的人,應該能夠得到研究的完整結果。

˙國際健康組織單位應該發表公眾健康建議,以ELF和RF暴露風險較高的人為對象,風險關於的是癌症/神經劣化疾病,記憶力/學習力/免疫力/壓力反應。這些建議應該指明住處的暴露以及職場的暴露。

˙應該透過公眾可以接觸到的交流中心來建立並散佈可靠且公正的資訊。

˙在花費是公眾負擔得起的情況下,有關科學的、公眾健康的、政策方案的資訊應該提供獨立檢討。研究文章和審慎的避免策略應該以多種語言流通。

˙手機和其他無線裝置應該設計成只能以免持聽筒模式或簡訊模式運作。

˙針對18歲以下之青少年銷售和廣告的手機和其他無線裝置,應該設定條件限制。

˙全部的國家都應繼續提供有線電話服務,應該勸阻淘汰的行動,包括公共場所的付費式電話。

˙無線裝置的製造廠商應該在包裝上標註SAR資訊和警告標語(不可隱藏在包裝內)。發射高RF電波的無線裝置,應該為使用者提供警告:可能對記憶力、學習力、認知功能、睡眠中斷、失眠、情緒失常、平衡感、頭痛、疲勞、耳鳴、免疫功能有負面影響,可能有其他使用的不良症候群。

˙在手機、PDA、其他無線裝置上的警告標語,應該警告使用者:電池替換包會有高ELF產生,應該以標語列出減少暴露量的措施(通話時勿接近身體;使用耳機或免持聽筒模式)。

˙需要對大眾揭露所有無線天線站的位置和運作特徵,揭露的方式要能讓大眾輕易取得,讓大眾知道在哪裡住、哪裡購物、哪裡工作、哪裡就學可做選擇。這種資訊強制包括RF/微波累積暴露量,其計算基礎是根據FCC OET第65號公告(或是等效的計算基礎),當發射的功率密度是0.1微瓦/平方公分或者0.614伏特/公尺時,往外增加50呎,計算地面高度和兩層樓高度的暴露量。提供大眾的標記應針對所有地點作許可的評估,應保持更新。負責許可和監控無線站的單位應該要求申請者指明無線設施的位置。

˙應該在民眾聚集的地方建立無手機、無WI-FI的公共區域,這樣可以達到合理的安全保護;這種地方包括:機場、購物商場、醫院、圖書館、診療站、療養院、居住輔助設施、戲院、餐廳、公園等等。

˙健康部門和學校教育機關應勸阻手機電塔接近學校(1000公尺內),需要延後新的WLAN設在教室中、幼稚園、日間照護設施;應該移除或暫停現存的無線設施,或提供不願意小孩暴露電磁輻射的家庭可以選擇無RF電磁輻射的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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